赤峰市红山区方舱医院改造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要求,特此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赤峰市红山区方舱医院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赤峰市第二医院
(三)建设地点:桥北大街东、滨河东路西、中环路北(赤峰市第二医院桥北分院)。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赤峰市第二医院桥北分院在建的3#、4#病房楼和2#药剂楼进行改造,根据《新冠肺炎方舱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第二版)》的相关要求改造为方舱医院,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医护人员工作区改造,依托原2#药剂楼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516.5㎡,新建轻质隔墙、通风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2.病区改造,依托原3#、4#病房楼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13861.84㎡,布置病床1000张。
3.购置方舱CT、方舱PCR实验室、呼吸机、消毒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药品采购;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采购等。
4.建设室外配套移动食堂、厕所、垃圾暂存间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调查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主管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评估主体:赤峰市第二医院
受 理 人:于启 受理电话: 18304767877
稳评单位:赤峰天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204768285
四、公告期限:
自公布之日起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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