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第二医院 工会专页
设为首页 | 空中门诊 | 联系我们| 医院首页
公告通知
·  关于成立赤峰市第二医院“朗诵兴趣活动小组”的通知
·  单身青年职工联谊活动的通知
·  关于举办红山区区直单位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  关于落实员工发展与关怀实施方案的通知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会概况

赤峰市第二医院工会概况

赤峰市第二医院工会

    一、工会概况  赤峰市第二医院工会创建于1955年5月,医院工会在医院成立之初正式成立,现有在职工会会员863人。

    赤峰市第二医院工会先后被赤峰市总工会和红山区总工会评为“赤峰市五一劳动奖状”、“红山区五一劳动奖状”、“规范化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工会”、“优胜工会”。

     组织机构:赤峰市第二医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于2012年3月换届产生,分管4个工会小组,即内科工会小组、外科工会小组、医技工会小组、行政工会小组。现任工会主席仪垂民。

二、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在为职工服务方面下功夫

1、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医院的中心工作。“质量、安全、服务、效率”是医院工作的主题,也是工会的中心工作。工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自觉地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找准位置,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一是正确引导广大职工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努力工作,维护医院稳定。二是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三是在医院建设时期,引导职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自觉支持医院建设。

 2、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把握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一是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积极向上的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学理论、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技术素质和文化健康素质。全方位地调动广大医护人员的工积极性,把关怀“人”和关心医院,发展“人”和发展医院有机地统一起来。二是以“党建带工建”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典型,起到示范作用。三是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利用多种传媒工具,让全院职工关心工会工作。在医院网站上设立工会专页,开辟工会专栏,配合医院中心工作,做一些政策法规的问答、工会工作安排及工会活动信息,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在网上建立工会之友信箱,听取职工对工会工作的建议,配合医院领导进一步做好凝心聚力的工作,为医院领导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搭建平台。

3、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真正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把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不仅局限在每年一两次送温暖工程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研究困难职工的稳定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了解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需求,制定工会相关管理规定,针对职工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力所能及地提供服务,尽心竭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对职工生病、生活困难、病故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职工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把医院领导的关怀送到职工心中,为职工排忧解难谋利益。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把职工的民主意愿体现出来,从而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切实做好用制度来规范医院和个人的行为,使职工、医院的利益都得到有效的保证。

4、认真履职做好维权工作。完善民主管理体制,落实职工民主管理权益。以职代会为主要载体,广泛动员职工参与医院管理,医院的重大改革措施。坚持了院务公开,医院重大工作及时在专栏或内网上公布。组织职工代表参与对医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5、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会履行基本职能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对工会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而使医院工会工作始终充满旺盛的工作活力。

 6、建立为职工减压机制。建立多方面、多形式、多渠道的减压机制,有效减轻职工工作和心理负担,陶冶情操,有利于工作。通过营造医院文化氛围、健身运动、文体活动、业余文化生活等多种形式为职工减压。

总之,充分发挥工会工作职能,立足本职,不折不扣落实党总支的工作计划,竭尽全力为职工服好务,为医院建设发展努力工作。

赤峰市第二医院工会工作制度

1、赤峰市第二医院工会委员会在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要求,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3.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4.认真贯彻执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医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5.制定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6.围绕医院改革和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7.发挥各工会小组的作用,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8.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

9.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职工参政议政,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

11.接受院党总支及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12.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赤峰市第二医院工会干事岗位职责

    1、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治素质好。

   2、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正确地反映会员呼声,热心为会员排忧解难办实事。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热心为职工服务。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工作扎实,勇于创新,出色完成所分工的任务。在会员中起带头作用。

    5、组织落实工会文娱体育活动安排,做好群众文体活动的推广和竞赛。

   6、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要求,定期进行职工问卷调查。

   7、做好工会各种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

   8、负责工会宣传材料的编写及材料提供。

   9、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先进的评选、表彰及宣传。

   10、做好会议记录、起草日常的文字材料和大事记的记录。

    11、做好会员的登记造册和会员内部调整工作。

   12、负责组织退休党支部和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和活动安排。

   13、做好工会的文件、资料的保管、归档。

   14、负责工会的财产保管、印章保管和内勤工作。

   15、负责职工的各项慰问工作。

    16、协助做好女工的日常工作。

   17、协助工会主席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赤峰市第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水平的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   赤峰市第二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称职代会)制度,保障和发挥职工代表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职代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院党总支领导下行使职权。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充分发挥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四条   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赤峰市第二医院医院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院长的工作报告,对医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院内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院长颁布实施这些规章制度,要充分考虑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

  (三)审议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基金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使用方案,讨论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将相关意见报告院长,院长作出必要的答复,经院长办公会决定并颁布实施;

  (四)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职代会可以提出民主推荐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议人选。

  第六条   院长要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医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职权。

  第七条   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权,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职代会代表

  第八条   职工代表以支部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公民权的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医院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三个方面,其中医务和科技人员代表不少于全体代表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科室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科室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销、更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

  第九条   职代会代表的权利: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加表决;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医院和各职能部门提出询问,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条   职代会代表的义务: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职代会的活动,认真贯彻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及要求,代表广大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发挥桥梁作用。

  第十一条   职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医院各方面人员的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一般每年开一至二次会议。到会代表要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经与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四条   职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经职代会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五章 工作机构

  院工会委员会承担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职代会筹备工作。组织选举每届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代表讨论同意,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提案的落实。遇有重要问题,召集或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三)向代表和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处理职代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职代会大会主席团。

 

 

 

 

 

 
 

  版权所有(C)赤峰市第二医院 地址:赤峰市长青街中段路北1号 邮编:024000 管理
急救电话:0476-8800120 发热门诊:16604761005 投诉电话:0476-8226145
蒙ICP备05046990号 内卫网审[2010]第0600055号

制作维护:赤峰市第二医院 电话:0476-822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