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疾病名称 |
补偿标准 |
补偿程序 |
重大疾病 |
尿毒症透析治疗 |
尿毒症患者在我院救治每月自付150元。定额付费标准: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每月5000元。在我院按月结算,5000元内农合报销80%,其余20%由个人负担,或民政部门承担。 |
患者携带我院确定诊断证明、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重大疾病救治申请表(在我院领取幷填写)、第一次办理的患者需携带纸质病例,到区合管办进行登记、备案、审批手续。 |
布鲁氏杆菌病 |
农合补偿比例为80%,其余20%有个人负担或由民政部门承担。 |
儿童急性白血病 |
急淋(标危)限8万/年,急淋(中危)限12万/年急淋(高危)限15万/年,急非淋限8万/年 |
尿道下裂 (0-14岁) |
每例手术最高限价15000元 (不足者按实际费用计算) |
门诊大病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
按住院管理,交押金,每天一元管理费,一年只扣一次起付线,自审批之日起一个季度或一年作为报销周期(患者自主选择),在我院直接垫付。 |
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病例及诊断书到区合管办领取特殊门诊审批表,由经治医生填写特殊门诊审批表,医疗机构合管办审核盖章后到区合管办审批,审批合格后,按特殊门诊进行报销。 |
血管介入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 |
恶性肿瘤放化疗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肝硬化功能失代偿期需干扰素治疗(30%报销封顶线1.5万) |
一型糖尿病 |
甲亢 |
门诊慢性病 |
糖尿病(有并发症) |
年度定额补偿封顶2000元/人 |
患者于每年1月份向区合管办递交申请材料,区合管办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登记,按病种分类留存,于每年4月份组织慢性病鉴定委员后专家集中鉴定。鉴定为慢性病的,发放新农合慢性病专用就诊手册。患者于每年12月份将门诊就诊发票及处方底联交到区合管办进行报销。 |
脑卒中后遗症 |
肝硬化功能失代偿期 |
股骨头坏死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肾病综合征 |
癫痫 |
年度定额补偿封顶1000元/人 |
结核病门诊治疗 |
缓解期或固定期精神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性疾病 |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肺心病 |
帕金森氏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