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患者及家属朋友: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及赤峰市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赤峰市第二医院于2017年3月3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零差价销售、同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2012版诊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476——8223682
0476——8229371
赤峰市第二医院
2017年3月28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71号